若芽
发表于 2005-10-15 19:27:00
关下先
荡荡鱼
发表于 2005-10-15 19:28:00
晕。。。。。监狱啊。
晓风々星辰
发表于 2005-10-15 19:29:00
什么监狱,这可不是,不要玷污了论坛
TIRL
发表于 2005-10-16 18:34:00
偶觉得11条很对,偶就是这种人
笑等杏出墙
发表于 2005-10-30 12:07:00
早看过了啊
gamer-伟
发表于 2005-10-30 13:01:00
还有,永远不要去金沙港吃饭,那里简直就是黑店~~~~
名字多写点不然多浪费
发表于 2005-10-30 13:45:00
你还不如发几个甲骨文来看呢多少年前的东西拉?
小狸猫
发表于 2005-10-30 13:50:00
<P>以前看过还是顶很有道理内~~</P>
<P>额至于PLMM都有男朋友 这个有点反对内~</P>
<P>偶学校越是PLMM越单身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