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从学生会主席获得大学特等奖学金到评选制度背后的理念逻辑
<STRONG>[转帖]从学生会主席获得大学特等奖学金到评选制度背后的理念逻辑<BR></STRONG>2005年12月2日下午,浙江万里学院举行本学年学生表彰大会,刚离任的前学生会主席获得该校特等奖学金。<BR>大陆高等院校内,学生会主席获得学校最高荣誉私通见惯,而且学校各种荣誉获得者大多有官僚背景。担任某某官职成了大学生参选各类荣誉不可多得的炫耀资本,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多数人似乎早已被注入接受这种现象的思维逻辑:官大荣誉多。<BR>在民主国家这是不可想象的,国家不会把最高荣誉授予最高行政官。即使在美国也是如此,难怕类似于在历史研究领域颇有造诣的威尔逊总统也不可能获得美利坚共和国最高荣誉,倒反因情人事件被人奚落。小罗斯福也仅仅被认为在任期内完成任务比较出色而已。把自己放进囚笼的现任总统小布什更不会想着争取国家最高荣誉,只会想着如何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只会对赴伊参战的大兵说,你们将获得美国最高荣誉。民主国家的百姓不会把总统当英雄崇拜,倒反是总统在任期内如有失职,不仅被嗤之以鼻,更要追究责任。“水门事件”尼克松身败名裂,为了避免被弹劾,被迫下台。民主政体给我们的启迪是:官大责任大。<BR>形成官大荣誉多和官大责任大两种截然不同思维的考究依据主要是由官位赋予的职能在运作过程中产生内外部效益的多少。官大荣誉多,主要参考外部效益;官大责任大,主要参考内部效益。<BR>内部效益指本职工作所产生的效益,如在完成学生会主席这个职位所赋予的具体职责时产生的效益。外部效益指在完成本职工作中产生的与本职无关的效益,如因学生会主席经常接触领导,产生密切私人关系;如学生会主席经常出席各类公共活动,产生公众效益。<BR>官大自然外部效益越多,但外部效益越多并不代表官员越是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作秀盛行的官场越是如此,因此评选学校最高荣誉应当剔除学生会主席等官员在实行本职工作时所产生的外部效益。对英雄的崇拜是盲目的。<BR>大学荣誉应当授予体现大学使命的学生。<BR>大学使命大体包括三个方面:培养人才、研究学术、服务社会。三者权重不同,先培养人才,后研究学术、服务社会,又因学术研究比服务社会更长期。因此,三者权重系数依次为3、2、1。大学培养的人才大体可以归类为研究型、技术型、服务型,依三者不同功效排列,权重系数分别为3、2、1。就大学培养的人才而言,学生会内无论是主席也罢,参与评选的权重只有一个单位。也说明并不是成绩好权重就好,照本宣科的权数自然没有用脑思考的研究型学习的权数大。<BR>大学平等原则不仅要求给予每个大学生参选机会,而且要按照职位不同被赋予权重系数之后的等边际效用原则。如计算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两人的边际效用时,主席效用的除数比副主席效用的除数要大,大多少与职位贡献挂钩。<BR>按照大学使命而言,大学行政官员几乎很难获得学校各类荣誉,更别说最高荣誉。但在我的大学生涯中,现象正如前面所描述,学生会主席获得我校最高荣誉——特等奖学金。也应征了现实:大学被官僚践踏。<BR>为自己感到庆幸,能亲眼目睹改革开放二十年来之怪现象:大学不大!<BR><BR> 周丽君<BR>2005-12-7<BR><a href="http://saniao.bokee.com/"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00>http://saniao.bokee.com/</FONT></A> <P>本来就不公平的嘛,有什么好有意见的……</P><P>我都习惯了</P> 都差不多了,我们的社会就是这样了,不得不习惯啊
走出了大学也是一样,说不定还变本加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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