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cy500
发表于 2008-1-24 21:15:19
是要分啊 2 楼,但是我朋友劝我不要闹事情了,毕竟这么多年了
乄書影轩林♂
发表于 2008-1-24 21:21:14
嘎早
JJ殿下
发表于 2008-1-25 01:14:24
我跟你说这个月去提婚你干吗要告诉EC上的QS们。。
怪不好意思的。。
遗落的心
发表于 2008-1-25 12:02:40
GXGX
理工痞子
发表于 2008-1-25 13:49:44
差不多了
恭喜恭喜
祝LZ新婚美满
nancy500
发表于 2008-1-25 19:06:01
不结婚,老大,八成下一年偶还是回杭州继续偶滴工作
JJ殿下
发表于 2008-1-25 19:26:15
回杭州来投靠我了?
阿焦
发表于 2008-1-25 21:11:12
偶要结婚哩啊
nancy500
发表于 2008-1-26 13:06:30
看来偶还是不要算了
JJ殿下
发表于 2008-1-26 16:02:16
不要?
理工痞子
发表于 2008-1-26 18:37:47
不要是正确的
不然可真是羊入狼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