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 发表于 2008-2-3 13:30:39

吉林警方提醒网民 浏览艺人“艳照”也属于违法

香港艺人艳照看看也违法?吉林省警方提醒网民称,对类似的淫秽色情照片,尽量不要动。  本报讯 (记者 王风)继甘肃宁夏两省宣布推行版主实名制后,2月1日,吉林省13部门也宣布在“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中,将“强制推行论坛版主、吧主、聊天室管理员实名制”,并更进一步提出“论坛跟帖先审后发”。
http://photocdn.sohu.com/20080203/Img255049984.jpg陈冠希贴出这样的照片不知有何意义
  另据《新文化报》昨日报道,吉林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民警提醒网民,对目前网上流传的香港艺人“艳照”这样的照片,“只要认定是淫秽色情图片,尽量不要动,浏览、复制、粘贴、下载、传播等行为都是违法的。”
  网站栏目也清理
  2月1日,吉林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等13个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1月至9月在该省继续开展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
  会议要求,2月底前,吉林各地各部门要行动起来,以互联网视听节目网站和提供播客、博客、手机视听服务单位为重点,对网上含有淫秽色情、低俗不良信息内容的网站栏目、标题、视频做一次彻底的清理。今年将强制推行论坛版主、吧主、聊天室管理员实名制,论坛跟帖先审后发制。相关部门还将推广有过滤功能的软件,制止色情、暴力网站的传播。
  陈冠希照片不要看
  近日,网上流传香港艺人陈冠希与多名女艺人艳照,有多名香港网民因此被捕,罪名是“发布淫秽物品”。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处长李家超时表示,无论是发布此类照片,还是在互联网上转载照片均属违法。
  如果此次艺人艳照最后被裁定为淫亵照片,则传播照片的网民就触犯了最高可判监3年及罚款100万元的“发布淫亵物品”罪。
  对于下载和浏览相关照片的香港网民来说,则没有法律上的担忧。但如果你是内地网民,则浏览这些照片也存在法律上的风险。吉林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民警就提醒网民,那些艳照连看都不要看,“只要认定是淫秽色情图片,尽量不要动,浏览、复制、粘贴、下载、传播等行为都是违法的。”
  警方说法确有法律根据
  浏览色情信息也违法,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下,确实是真的。2004年,四川警方抓捕传唤两位在家中浏览色情图片的居民,警方称查处“在家上黄色网站”依据的是公安部33号令,当时四川省公安厅网监官员称:“点击、浏览、查阅色情网站也是违法的。”
  所谓的公安部33号令,即1997年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其中第五条第六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信息。
  这一事件当时曾引发巨大争议,之后再没有居民家中浏览色情图片被抓的公开新闻报道出现。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351条)]

uha 发表于 2008-2-3 14:28:02

.....看了N多的....拍的蛮艺术的.... 要被抓了么....

理工痞子 发表于 2008-2-3 14:36:24

不会吧...那我相信大学里的娃一大半都要被抓了....

熊猫 发表于 2008-2-3 14:47:10

版主有望成为网络城管!!

理工痞子 发表于 2008-2-3 14:52:27

斑竹是第一个被拉出去...
吊起来打的...

justin 发表于 2008-2-3 15:13:52

我淫秽我快乐!

ZZ! 发表于 2008-2-3 15:42:37

原帖由 uha 于 2008-2-3 14:28 发表 http://bbs.xiashahot.com/images/common/back.gif
.....看了N多的....拍的蛮艺术的.... 要被抓了么....

袄扫。。。。。。。。。。。

乄書影轩林♂ 发表于 2008-2-3 16:18:41

来抓我啊。来抓我啊

ZZ! 发表于 2008-2-4 19:03:35

今天我上网查资料,突然跳出一个网页,我眼睛看了一下,很黄很暴力,还没关上,警察就来把我抓走了。

神坙覀兮 发表于 2008-2-4 19:30:33

我要坐牢鸟

JJ殿下 发表于 2008-2-4 23:34:41

LZ介绍几个网站起看看。

小真真 发表于 2008-2-5 00:48:53

哎~~~大家自律低调总是好的~

炽天の翼 发表于 2008-2-5 00:52:09

我坦白:我是罪人
PS.保存艺人“艳照”算不算违法

小真真 发表于 2008-2-5 00:57:19

从最近的帖子上看来,好象算的....

ZZ! 发表于 2008-2-8 22:14:45


弱智。大街上碰巧有裸奔的,是不是要把整条大街除了瞎子的人都抓起来2008-02-08 20:13泡泡网友

原贴: 搜狐福州市网友 IP:125.77.41.*
完了.我要回吉林过年.可我看了全部的照片,我怕啊.怎么办啊.吉林省的警察叔叔你就放过我吧!要不你就让我和张柏芝关一起让我好好看.我就是被关十年.我也认了!!谢谢啊!

搜狐英国网友 IP:131.227.229.*
我顶公安局,说的对,脱裤子的不是流氓,谁看谁流氓。。。。。

[ 本帖最后由 ZZ! 于 2008-2-8 22:16 编辑 ]

JJ殿下 发表于 2008-2-10 00:05:58

弱智。大街上碰巧有裸奔的,是不是要把整条大街除了瞎子的人都抓起来

Q7 发表于 2008-2-10 12:18:08

:'( 我要越狱....

AMD 发表于 2008-2-10 15:37:56

我还想欣赏下呢,现在 看都违法,汗,,那我怎么办,楼主直接传给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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