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凡SOS 发表于 2008-2-18 23:57:37

关于“本版规则”

其中一条,谢绝任何形式的广告.想问,假如真的有非常好的,又贴进生活的商品,不能在“闲聊”这人口最密集的地方发布,对于产品和需要用到的人都是种浪费,我觉得可以建立一个机制,来审核质量等再发布,这样会比较好~~

梅赛德斯 发表于 2008-2-18 23:59:04

LZ很有前途

梅赛德斯 发表于 2008-2-19 00:00:03

那个版规里貌似还有一条“..........恐吓.........”觉得比较又意思

ZZ! 发表于 2008-2-19 00:15:33

恐吓版主的,杀

梅赛德斯 发表于 2008-2-19 00:18:14

小黑屋?

婷婷 发表于 2008-2-19 18:58:02

这里已经人口混杂,不能再让这里商品混杂了,已经有专门的版块发布商品交易等信息了

枯肋 发表于 2008-2-19 19:01:12

人口混杂//..??

阿凡SOS 发表于 2008-2-19 19:04:56

混杂是一回事,但是真正实惠的需求是另回事,我想不会有太多人会去发布区看的,应该挑选出一部分实在的,比如对大部分人都很实惠的东西,放置于置顶方,比如3贴,隔段时间更换广告信息~
不过我也随便说说啦~~~不过是偶尔看到好东西,但是却不能让大部分人知道,感到可惜

熊猫 发表于 2008-2-19 19:23:21

LZ很有才,直接晋升为总舵主!

阿凡SOS 发表于 2008-2-19 19:36:15

才不要呢,我只做红花会总舵主

ZZ! 发表于 2008-2-19 20:14:55

老子才是总舵主http://photo15.yupoo.com/20080109/142711_1805801102_twirdwog.jpg

阿凡SOS 发表于 2008-2-19 20:17:26

LS的总舵主真是威风凛凛,气宇不凡,唯一不足的是点券:-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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