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鱼头 发表于 2008-6-8 22:39:59

武汉大二学生管理寝室遭顶撞 将同学掀下四楼

武汉大二学生管理寝室遭顶撞 将同学掀下四楼2008-06-08 06:15:40 来源: 荆楚网(武汉) 网友评论 852 条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去年12月24日,武汉一大学生管理同寝室同学时遭到顶撞,竟下毒手将其从四楼掀下摔伤。昨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荆楚网6月8日报道管理同寝室同学时遭到顶撞,大学生晓良怀恨在心动杀机,竟下毒手将其从四楼掀下摔伤。昨日,新洲区法院以晓良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晓良是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北校区大二学生,住7号宿舍四楼某室。

去年12月24日,同寝室同学小凡休息时听MP3,身为寝室长的晓良称小凡音量开得过大,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并对其提出批评。小凡不服,出言顶撞,两人发生不快,晓良怀恨在心。当晚8时许,晓良从外面回到宿舍,寝室里只有小凡一人伏在桌上做作业。晓良遂趁其不备,操起一把水果刀朝小凡颈部横割一刀。小凡奋起反抗,二人打至宿舍阳台上,小凡夺下水果刀。晓良便抱起小凡的腿,将其掀下楼。随后晓良逃跑。
不久,晓良开始为自己的莽撞行为后悔,并报警自首。经鉴定,小凡臀部和腿脚受伤,属轻伤(重型)。晓良因涉嫌故意杀人未遂被批捕。此案侦查期间,晓良的亲属赔偿了晓凡的经济损失8000元。审理中,经新洲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已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晓良再赔偿晓凡3.4万元。
鉴于晓良故意杀人未遂,有自首情节,又系在校学生,并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楚天金报 (本文来源:荆楚网 ) http://cimg2.163.com/cnews/img07/end_i.gif 【已有852位网友发表了看法,点击查看。】

ZZ! 发表于 2008-6-8 22:43:23

网易北京网友 ip:123.119.*.*: 2008-06-08 09:17:49 发表
寝室长?哈哈!大学里有这个官????

ilovelala86 发表于 2008-6-8 22:44:04

操起一把水果刀朝小凡颈部横割一刀。小凡奋起反抗,二人打至宿舍阳台上,小凡夺下水果刀。晓良便抱起小凡的腿,将其掀下楼。随后晓良逃跑。
下手不够狠

很白的小黑 发表于 2008-6-8 22:45:09

好便宜啊

乄書影轩林♂ 发表于 2008-6-8 23:05:25

小场面..

香葱苏打 发表于 2008-6-9 01:01:46

太生猛了吧

特立独行的猪 发表于 2008-6-9 12:14:21

武汉版马加爵?

冰·~严 发表于 2008-6-9 14:29:59

冲动是魔鬼啊。。。。

周李娜 发表于 2008-6-9 14:41:53

冲动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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