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规范网民行为 下载查阅网络违禁信息免责
散布谣言,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者将受到单位最高1.5万元、个人最高5000元的处罚——杭州出台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地方立法,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昨日通过《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下载复制查阅违禁信息未列入禁则.http://img.cnbeta.com/newsimg/081224/071753028816391.jpg
网民下载的“身份证生成器”软件上的声明
不核查用户上网的内容
目前,杭州有互联网网站30余万个,有一定规模的超过1万家;网吧1100余家,市区户籍人口近70%的家庭接入宽带,网民超过500万人,且仍以较大幅度增长.
《条例》初稿曾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发布他人隐私或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信息,否则不仅会被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停业、停机.和初稿相比,《条例》强化了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下载、复制、查阅”3个环节未列入禁则.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认为,连“下载、复制、查阅”行为都要处置,将不合理地加重公民义务.
同时,《条例》也适当补充关于公民和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权利保护方面的内容,如只规定定期核查用户的网络应用种类和范围,不涉及内容,避免对公民基本权利施加不合理限制.
网吧核查项目恐难操作
对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条例》规定“应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账号、网络地址或域名、主叫号码等信息”,发现用户传输恶意信息等内容应立即停止,保存记录并报警.
“这个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在杭州有20多家分店的某网盟管理人员告诉早报记者,为保护电脑和客户隐私,网吧一般都设有还原程序,电脑重启后,所有上网记录消失;对于网民的监管也限于实名上网、摄像监控,“网吧没有办法、也没有权力一一了解上网者在网上的言行,更何况追踪其在网上发布的言论了”.
据《条例》规定,网络信息安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若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未尽到相关安全保护责任,不仅将受警告,还将被处以1000—15000元罚款;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也将被处以500—5000元罚款,并可能受到6个月以内的停机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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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下 ..............哎 现在的领导对文化传播上的控制明显加大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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