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道西风 发表于 2009-4-8 14:34:05

令人喷饭的美国“法律”

美国联邦法律规定:

  1)不得与豪猪发生性关系。(谁敢啊?)

  2)每周四晚6:00后不得放P。(以后还真要小心了,别一不留神坐牢还不知为啥?)

  3)任何人不得销售其子女。(好象中国也不许吧?)

  阿拉巴马州:

  无论任何时候,将冰激凌卷放在口袋里是违法的。(有病啊!)

  阿肯色州:

  男性可以合法殴打其配偶,但每个月最多一次。(估计很多暴力倾向的兄弟知道了一定想移民 阿肯色了,可也有例外的呀!克林顿就是阿肯色的前州长,咋老被希拉里扁呀?)

  亚利桑纳州:

  任何房间中不得有两根以上的假阳具。(估计那州的最高法官是个变态狂!)

  夏威夷州:

  不得将谷物放到耳朵里。(神经病,以为偷太空种子呀!)

  印第安纳州:

  1)任何年满18岁的男性,若与17岁以下的女性发生性关系,而且当时她又没穿鞋袜,那将判重罪(兄弟们千万注意了呀!别全脱了!)

  2)圆周率在该州法定为4。(活活气死咱祖聪之前辈呀!)

  爱荷华州:

  1)任何只有一只上臂的钢琴演奏者必须免费演奏。(严重歧视残疾艺术表演家)

  2)任何有胃病的男性不得在公共场所与女性接吻。(接吻和胃有关系吗?男性胃癌晚期患者的福音。)

  纽约州:

  1)不得仅为娱乐而将球砸向他人脑袋。(谋杀可以不?真的脑子进水了!)

  2)10:00以后不得穿拖鞋。(光脚吧!)

  新泽西州:

  凡谋杀时不得穿防弹背心。(管得着么,警察这么没自信!)

  北卡州:

  任何一位未婚男性与一位未婚女性,如果在任何旅馆或汽车旅馆登记为已婚,那么他们算合法夫妻了。(想带小蜜开房的兄弟们千万别去那州啊!)

  宾西法尼亚州:

  不得在浴室唱歌。(难怪在宾大商学院的同胞不会K歌)

  南卡州:

  仅在每周六,男性被允许在法院的门前台阶上合法殴打其配偶。(这是啥规定啊,够郁闷ING!)

  优他州:

  1)不喝牛奶违法。(喝不完援助非洲难民啊,干嘛为难自己!)

  2)不得在正在执法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后座上***。(这好理解,怕病人看见血管爆裂嘛!嘿嘿)

冰之森林 发表于 2009-4-8 21: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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