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杭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 2009年我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本次招聘共有64家市属事业单位推出129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71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岗位招聘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31日。
三、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09年4月13日—19日
网址:http:// www.ttt.gov.cn(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登录培训考试网进入杭州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1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和诚信确认。选择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各招考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09年4月20日—21日。
各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09年4月22日—23日。
已报名人员登陆培训考试网进入杭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补报截止时间为4月23日下午5点。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对通过初审但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人员另行通知,可以改报。再次报名资格初审至4月24日下午5点结束。
4、缴费确认
时间:2009年4月22日—27日。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培训考试网杭州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为8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可于4月30日前持身份证、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杭州人才大厦(文晖路97号)退还报考费用。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9年5月13日—15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培训考试网杭州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
①杭州市区户籍含萧山、余杭区的户籍和杭州市区生源的非在杭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杭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杭州市户籍和浙江省户籍依此类推;
②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③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现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1、笔试。笔试由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门。 笔试时间: 2009年5月16日一天。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可于2009年5月22日在培训考试网上查询。
2、面试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面试方案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人事局,市人事局负责对招聘单位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在笔试上线考生中,按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4比例的,可按该岗位笔试实际上线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试实施3天前,面试入围人员按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替补人员名单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报考单位及主管部门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人事局负责对招聘单位的体检和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人事人才网和招聘单位内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办理进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09年杭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杭 州 市 人 事 局
二○○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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