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意绵绵 发表于 2009-6-19 20:34:13

我的遭遇!请大家帮忙!

同学们,
我是宁波的,很抱歉发这个贴,实在是我的不得已之举。作为女人,总希望维护好自己的家庭,做好自己的本分,孝敬长辈,教导幼儿。但是现在却因为这个女人---潘海玉(如如,潘晓如,传媒学院大二学生),她的出现彻底地毁了我们的家,我们的事业。

因我老公来杭州出差较多,有次潘海玉趁我老公酒后,骗说是处女上床。事后我老公很后悔,同时给了一笔钱做为补偿。
却没想到这成为了潘海玉(如如,潘晓如)长期拉住我老公的理由,天天短信,打公司电话,家里电话,要求买化妆品,衣服给她,扰得我们不安宁。(相信现在她所在使用的化妆品和穿的衣服,有部分是我们的血汗钱吧,不知道她是否用的舒服??)
因我当时已有孕在身,我们夫妻年龄都不小了,都很重视这个宝宝,所以我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总以为潘海玉(如如,潘晓如)年龄也不小了,应该有自知之明,却没想到她居然越来越过分。
今年的5月14日,我们夫妻到住在杭州的维多利亚酒店,跟一客人谈业务,我们并打算在第2天到杭州一家医院保胎(有一认识的好医生)。在当天的凌晨1点半,潘海玉带着一女同学到酒店,对所有的值班人员说,她是XXX的老婆,要找老公!!并在酒店里大吵大闹,而且还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敲门,叫着我老公的名字,并对每一个开门的旅客哭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酒店负责人立即找到了我,要求报警,我为了保我老公的面子,对酒店说:这是私事,我自己来解决!之后,潘要求我把老公让给她,否则她当着我的面自杀。我一直劝她,不要这么莽撞,你还年轻。。。
我说不下去了,这真的是她的羞耻,也是我的羞耻。。。
(这件事情,有当天的酒店值班工作人员为证)。、

因打击太大,我于5月15日失去了宝宝!!(有医院的报告为证)
而潘那天在酒店向其中一个客人哭诉的时候,这客人正是我们的一个大客户。现因影响恶劣,这客户已抽掉投资资金,我们的公司也面临破产,正在接受法院清查!

现在我们全家都很恨她,请大家帮我找找,她是哪个学院的好吗?她给学校抹黑了。
俗话说,血债血偿,那么她是否也应该付出代价??
我们全家正遭受着身心和经济上的折磨,请她把那部分钱还给我们!
潘海玉(如如,潘晓如)的电话号码:13157180033
她的QQ:277503248,

435171436
我的电话号码:13957420453

虫儿飞 发表于 2009-6-19 20:56:09

请斑竹验证其真实性

灰姑娘的眼泪 发表于 2009-6-19 20:58:47

我觉得是真实的,但你得保证名字是否为化名。
雇个人去学校问不就行了,现在是效率社会。
不过我觉得当务之急是拯救家财。
孩子没了可以再要,帐还可以秋后算。
家财破了,才是大问题。

灰姑娘的眼泪 发表于 2009-6-19 20:59:46

传媒混这论坛的人又不多。当然是深入内部比较好。

ZZ! 发表于 2009-6-19 21:00:52

深入完毕。

灰姑娘的眼泪 发表于 2009-6-19 21:09:11

楼主要振作起来,好好养身体。也别太责怪老公。也不要太听你老公的一面之词了。也许是你老公骗人家小姑娘的,女人怀孕期间,你老公还经常出差,这给你老公出轨提供了很好的温床。一切得往前看,顾此必定失彼。

[ 本帖最后由 灰姑娘的眼泪 于 2009-6-19 21:13 编辑 ]

虫儿飞 发表于 2009-6-19 21:10:06

顾此必定失比

鸭血粉丝汤 发表于 2009-6-19 21:19:58

劳资不是帮你转载过的啊 你以为重新发一次比我转的有影响力?

婷婷 发表于 2009-6-19 21:55:39

现在的小三这么贱那。。:o

F01720221 发表于 2009-6-19 23:08:50

原帖由 鸭血粉丝汤 于 2009-6-19 21:19 发表 http://bbs.xiasha.cn/images/common/back.gif
劳资不是帮你转载过的啊 你以为重新发一次比我转的有影响力?

拜读过鸭兄转载大作的,
只是我非常好奇小秋MM先前也是下沙毕业的?有没有结婚前、或者LG的相关介绍呢?重新贴一遍的贴子,
不好!

秋意绵绵 发表于 2009-6-20 22:07:05

不好意思,因为我一直没有找到鸭兄帮我转的那个帖子,所以就自己重发了。
谢谢大家的热情和理解。
我发誓,:我所说的句句为真!我用自己的生命做保证。
当然我也让律师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准备打官司。

等身体好些了,我会找到学校来。
但是担心是否这个潘还会在学校???请同学们帮我找找她是哪个班级的,好吗??

非常感谢!

未料有風 发表于 2009-6-20 23:04:59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秋意绵绵 发表于 2009-6-22 12:22:50

dddddddddddddd

谁知我的心 发表于 2009-6-22 12:42:13

!!!!!!!!!!!!!1

朱眉颜 发表于 2009-6-22 14:10:33

此人找不到。。。。我们学校没这个人。
她说是传媒的你就信是传媒的啊
真是的。
上次有个三陪小姐还说是传媒的。
现在怎么有那么多坏人玷污这个学校啊。。

下雪边界 发表于 2009-6-22 14:32:34

这种事能光说一方么?要不是男人 犯贱 ,女人 干嘛会贴上去!还是管好你老公吧,还出来说,不嫌丢人啊 !那男的可以去死了

justin 发表于 2009-6-22 14:41:19

5PP54   楼主快明盘他们的自拍

烟雨未落 发表于 2009-6-22 14:53:34

又是小三 - -
望LZ保重身体,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Aries 发表于 2009-6-23 16:20:15

又是小三    只能表示同情

秋意绵绵 发表于 2009-6-23 21:13:43

谢谢大家的支持!
我只是觉得作为一个学生,做小三确实不好。
另外,我其实在帖子中,也写的很明确,如潘不上门来吵来闹,我也其实并不想太去追究她的过错。

毕竟,男人和女人都是有过错的。
但是,潘做的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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