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冰·叶 发表于 2009-6-30 10:25:42

毕马威:杀人放火金腰带

在刚刚尘埃落定的达娃之争毕马威案中,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扮演的角色为人唾弃,它与法国达能狼狈为奸,公然践踏中国人民共和国的司法主权。但是,在毕马威公开登报的道歉里,我们看不出丝毫悔改的意思!反而它还扬言“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气焰之嚣张,实在发指。
我们反观毕马威的历史会发现,毕马威的嚣张企业由来已久。一方面它劣迹斑斑、丑闻无数,另一方面“四大”的光环始终不曾减退,毕马威多行不义且春风得意!
这种无比吊诡的现象令我们不禁想起电影《无间道》里的经典台词: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下面让我们看看毕马威历年来的丑闻:

施乐财务丑闻
2002年,毕马威卷进美国施乐公司14亿美元虚增利润案件中。施乐公司在截至2001年的5年间,错记了64亿美元的设备收入,并虚增了36%合14.1亿美元的税前利润。美国司法部掌握的资料显示,毕马威利用各种手段帮助客户逃税,总金额高达25亿美元,毕马威从中牟取7%的差价。时任美国国税局局长埃弗森表示,毕马威的行为超出了“正当避税”的界限,已经构成了“盗窃”!
2006年8月,毕马威与美国联邦监管当局就涉嫌销售非法避税产品一事签订了和解协议,支付4.56亿美元罚款为代价,暂时免于被起诉。毕马威以“花钱消灾”的方式逃脱了法律的严惩。

新华工程案
2007年,新华集团诉毕马威案一审判结,毕马威被判定在新加坡通用电气2005年收购上海新华集团下属企业--新华控制工程有限公司后,针对新华工程2005年度会计报表,出具了不实审计报告,使新华集团蒙受损失。判决中还提到,毕马威的会计师只要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就能够发现,新华工程在财务报表中所作的追溯调整,未经相关程序,否定了以前国家政府部门的有关批复,错弊明显。
此案与达娃之争中的毕马威案如出一辙,毕马威都是拿了财大气粗外资“恩主”的钱,就想方设法以损害中国企业的方式满足主子的贪欲,可恨之极。

新世纪金融丑闻
2007年3月末,一份美国破产法庭的解密报告显示,毕马威与全美第二大次按贷款公司新世纪金融公司的财务丑闻难脱干系。新世纪金融曾在2004年、2005年、2006年几次调整会计准则,其中部分调整违反了国际会计准则,对此审计公司毕马威均采取默许甚至鼓励态度。
据报道,毕马威合伙人John Donovan在2005年新世纪金融年报发布之前,针对内部员工提出的关于此事的异议回复过一封著名的电邮:“……我只关心我们的客户认为我们应该做的事情,叫其他的意见滚蛋。”做坏事并不难,难的是毕马威做了还能如此赤裸裸地引以为荣!
以上所述仅是毕马威涉嫌丑闻的一部分,但是我们要注意,它在美国违规犯法,至少会被上诉索赔;而在中国,资本市场公众投资者缺乏法律意识,像江苏宿迁娃哈哈公司那样拿起法律武器的公司实属凤毛麟角,因此毕马威在会计市场上的违规成本机会几乎为零!这是它在中国的行为更加肆无忌惮的根本原因。
当然,中国企业和监管部门正在逐渐警醒和成熟,而公众的眼睛也是雪亮的,有道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毕马威,看你横行到几时!?

调皮猪猪 发表于 2010-4-20 16:42:06

这很好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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