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离奇死亡 穿裙子脚捆秤砣挂屋梁上
本帖最后由 277041955 于 2009-11-24 19:26 编辑5日中午12时许,54岁的农民工匡纪绿从江北赶回巴南区东泉镇双星村高石坎,为上住读的儿子送钱。家里正门、侧门紧闭,平时从来不开的后门却虚掩着。从后门进去,眼前一幕让他大惊失色:儿子身穿红色的花裙子,双手、双脚被绳子结结实实地捆着,脚上还吊着一个大秤砣,双手被挂在屋梁上,早已死亡。
男孩家中离奇死亡
匡志均是匡纪绿的独子,是东泉中学七年级二班的学生,死时刚13岁零13天。
昨天,记者闻讯赶到死者家中。匡志均的遗体摆在堂屋正中,身上盖着一床红被子。除了一间正屋,还有两间偏房和一间灶屋。后门就在灶屋里。孩子平时在楼下正屋大床上睡觉,床旁的屋梁,竟是孩子的最后归宿。
屋里地上到处是衣服和杂物。孩子用过的课本、作业本,散乱地放在床上、桌上。两包方便面,吃了一包。电子表、书包、计算器、手机、光盘等孩子的遗物留在床上。书包里还有32.5元钱。
匡纪绿说,警方和法医已在5日晚对儿子进行了解剖。因此,孩子从头部到腹部,都被线缝着。
记者揭开红被子看见,匡志均遗体额头前有一个小孔和不重的外伤,大腿、双手、两肋、双脚裸部上方,都有极深的勒痕。此外没有任何伤口。
死者身穿红裙子
匡纪绿告诉记者,前几天他的手机坏了,跟儿子联系不上,5日中午12点多钟,他回家为儿子送饭钱。平时进出的大门和侧门却怎么都打不开,他绕到后门,后门虚掩着,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家里一片狼藉,娃儿的衣服丢得到处都是。走进正屋,灯还开着,匡纪绿一眼便看见,儿子穿着大红色的裙子,裙子上还别着白花,全身被绳子扎扎实实地捆着,两脚之间,挂了一个大秤砣。双手被捆着挂在了屋梁上,双脚离地几厘米,旁边一个长椅被推翻在地,儿子全身冰凉,早已死亡。
匡纪绿41岁时才得了这个儿子。眼前的情景让他傻眼了,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家人不相信孩自杀
很快,巴南区刑侦队的刑警赶到。5日晚,市公安局的刑警和法医也来了。
匡纪绿说,刑警把儿子从屋梁上放下来,脱去他的红裙子,发现儿子贴身竟然穿着他堂姐的游泳衣,儿子自己的衣服一件没穿。
匡纪绿说,法医告诉他,初步判断,儿子是在48小时内死亡的,也就是11月3-4日。儿子身上,除了多处深深的勒痕外,几乎没有外伤。法医带走了儿子的内脏等物,回城里解剖。
昨天,孩子的妈妈辜登会在记者面前,已没了泪水,她说,自己和丈夫都在江北区打工,家里就儿子一人。平时,每个周末儿子都回江北和他们在一起。因为10月24日儿子回来时,他们给了儿子几百元作饭钱、资料费等,儿子就说下周11月1日不回江北了,要自己回农村老屋。
辜登会说,平时,家里的后门从来不开,都用两块大木板挡着,外加一根钢筋。儿子死后,大门、侧门关着,后门开了,两块大木板和钢筋被放在门的左右两旁。
匡纪绿说,儿子与他们最后的日子里,他一点都没有异常的表现。“我们不相信他会自杀。”
孩子生前没有怪癖
匡志均邻居王伦琴对记者说,匡纪绿全家都很老实,平时对人也友善,从来不和别人发生纠纷,匡志均平时少与人说话,害羞得很。从不主动招呼人。娃儿啷个就突然死了,全村人都觉得太怪了。
70岁的邻居邓先碧说,匡志均平时贪玩,成绩不太好,但人和他妈、老汉一样,老实得很,从不招惹哪个。以前也从没发现他有穿女孩衣物的怪癖。
记者 罗小光
一周没有到校上课
家长质疑学校责任
匡纪绿说,儿子从10月30日放学后,就没有返校了。整整一周的时间,学校为啥不通知家长?如果学校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儿子可能不会死。
在东泉中学,匡志均所在七年级二班同学告诉记者,匡志均平时不爱说话,人老实,成绩在班上中偏下。上周星期五放学前,他一切正常。但是,匡志均周末放学回家后,就没有再来学校,一周没有到校。
昨天,记者以匡志均表姐身份来到东泉中学。匡志均班主任吉老师说,星期天返校后,她发现匡志均没有返校,立即向学校刘校长作了汇报。校长说马上和家长取得联系。但自己多次和匡志均父亲打电话,但匡志均父亲手机坏了,没有联系上。
甘校长说,这些天,因为流感,学校有30多个学生没有到校上课。学校不可能因为一个学生不来,就要派人到家里去看。
甘校长说,家长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到时候,学校该负什么责任,就负什么责任。
男孩死亡的三大谜团
昨天,死者父亲匡纪绿说,刑警和法医对儿子有三个不理解:
1、男孩为何穿着红裙子、游泳衣?
2、死者额头前的小针孔从何而来?
3、死者双手、双脚有非常专业的打结 转自天涯《我懂得一些道术,我觉得红衣吊上男孩并非死于仇杀而死于术杀!》
我来说下吧,这个男孩应该是至阴之命格,按道法术上来说,他的魂魄算是修炼法术最好的东西!
个人以为,如果只是想让他死不超生,全家绝后的话,不至于用这么多东西,看来凶手的目的不在于伤魂,而在于取魂!
前面有人分析了,为什么这个凶手要给死者穿其堂姐的红色泳衣?
因为按照道术修炼来说,就是要把这个孩子最阴之魂魄提炼出来!
所以要在最阴的时间这个男孩13岁零13天,并给他穿上他亲人的红色衣服!为什么是泳衣?因为属水,又是女人穿的,而且是亲人穿的,可以说是至阴之物了!
分魄针 锁魂红衣 坠魂砣 茅山专属法术
泳衣为 水,红衣为 火,秤砣为 金,横梁为 木,地为 土
很明显,这个凶手是为了把男孩的至阴之魂从身体里逼迫出来!但是大家也要注意分魄针 锁魂红衣 坠魂砣的同时使用!看来这个凶手是为了取得魂魄才这样的!分魂针从头顶插入,是为分魂,也是为了泄魂!否则怎么取得魂魄呢!而锁魂红衣 坠魂砣则是起到在分魂过程中,男孩的魂魄不会丢失,因为取魂是非常麻烦的,所谓人有三魂七魄,任何一魂一魄丢了,就得不到最完整的至阴魂魄了!
所以,凶手是先锁魂,再泄魂,最后取魂魄!
具体步骤:
先把男孩制服,给他穿上锁魂红衣 ,系上坠魂砣,这就是留魂。再把男孩杀死,并用分魂针插入他的头顶,这是泻魂,估计凶手应该带有装魂魄之类的道术法宝,比如葫芦,盒子之类的装魂之物。最后再挂在梁上,因为按道术的说法,魂魄是不可能完全取净的,所以必须让他离开地面(离土),挂在梁上是因为木代表生命,有引魂的效果,这样才能把孩子的魂魄取净!
至于13岁13天,女性亲属水性红衣,无非是把魂魄提升到至阴的地步!
所以,根据我看来,如果是仇杀的话,似乎也套麻烦了,从道术上来说,不至于这么麻烦,所以为了取魂的可能性大点!
前面说,这人年龄在30以上,以我看来,很可能是年长者!目的是为了延续他自己的生命,而且我猜测,这人应该是修炼得走火入魔了,他们那地方的人要注意了!
因为根据取魂的道术来说,这人如果要靠道术来延续自己生命(或者修炼到某个境界的话),应该要杀13个同样阴命格的人!
当然因为已经取了一个魂魄,后面的12个人,也不用这么麻烦了,只要用现在这个魂魄最引子就行,不用杀得这么麻烦!
我怀疑凶手取这个男童的阴魂是为了做蛊或酱头(也就是毒物),最好后,他不必要亲自动手杀那12个人,只要给他们服下蛊或酱头就行了。
他这么费力的杀这个男孩子,无非就是为了取其至阴魂魄作为做蛊或酱头(也就是毒物)的引子而已了,他的目标是为了圆满“13个”。因为只有满了13个至阴魂魄,才能达到他延续寿命或者修炼高级邪术的目的!
而且,前面很多网友问为什么让男孩穿红色衣服,是让男孩变成厉鬼么?似乎于让男孩魂飞魄散相矛盾!其实真实目的就是,为了把男孩的魂魄变成厉鬼,取出来后,作为做蛊或酱头的引子!如果只是让男孩魂魄飞散的话,穿红衣服简直就是自找麻烦,所以可见凶手的目的是在于得到厉鬼的魂魄!
网易四川眉山网友 的原贴: 1
个人分析,应该是邻里之间发生过口角,准是凶手想断被害人家后。总总迹象表明,凶手有极其强烈的迷信思想,正如那位河南朋友说的,死者死时身现“金木水火土”五行迹象,再选属阴的数字13岁零13天,按理说,作案时间也应该是阴时,亥时可能最大。这样狠毒的做法就是想既让对方家断后,且让死者永不超生,死后魂魄尽散,不会找凶手麻烦。(
《鬼吹灯》-云南虫谷篇,在献王墓上的悬崖木阁中有一身穿红衣的女尸,头上被钉有镇魂针,不小心被王胖子弄掉,并且偷走女尸身上的一个宝石,后此宝石成为降头控制王胖子。后胡八一和杨政委分析此法为云南贵州一代所用的降头手法。
让其子嗣穿红衣上梁死,这是将魂打散,永不超生的死法。
死者死时身现“金木水火土”五行迹象,再选属阴的数字13岁零13天,按理说,作案时间也应该是阴时,亥时可能最大。这样狠毒的做法就是想既让对方家断后,且让死者永不超生,死后魂魄尽散,不会找凶手麻烦。
集合了 金木水火土五行
头顶有针眼!分魄术! 那针用尸油泡过
泳衣为 水
红衣为 火
秤砣为 金
横梁为 木
地为 土
1.熟知小孩出生年月日。
2.对小孩家比较熟
3.凶手应该懂一点易经,且比较迷信。
4.跟小孩家结仇比较深,不深不会下手这么阴。
5.结合迷信程度来看,此人应该至少30岁以上。
标准的养鬼术前半段
十五岁以下的童男童女
用红衣锁魂 秤砣坠魂 离地一尺 魂魄不能随土而遁
引魂针开泥丸宫引魂魄出窍
用死者的骨殖或者生前常用之物作为养鬼之器
极阴之地养49天 那就是一厉鬼
各位,此次男孩子之死,各位能不能从灵异的方法来推断呢
我所见,此人绝对在用法术,大家所见,几个数字和死亡的方法,符合了五行和极阴
这人我感觉在噬魂,让他人的灵魂成为自己所有,所做不可告人的事 有图有真相,木图木JJ 有图有真相,木图木JJ
ZZ! 发表于 2009-11-24 19:22 http://bbs.xiasha.cn/images/common/back.gif
顶 有图木真相。。。怎么死的我看就他自己知道了 真潮
还穿游泳衣 还是女士泳衣。。。 你看这个居住环境
我感觉不用穿游衣是很正常的 所以穿了不正常啊 难道真是的术杀? 谁知道呢。。。知道的话我就去出名了 还搞上灵异事件了...... 呵呵
现在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哈哈 如果不是的话,那就可以收录名侦探柯南里面了 那你就继续写名侦探吧 你会出名的
但是我觉得你写金瓶梅会更有浅能 那还是比不过咕噜和狐狸的 那还是比不过咕噜和狐狸的
277041955 发表于 2009-11-24 21:08 http://bbs.xiasha.cn/images/common/back.gif
青出与兰么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