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浙江—香港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招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团赴港澳招聘服务业高端人才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351号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各单位:
经研究,定于明年3月24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将联合在香港举办“2012浙江—香港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招聘会”。同时,将组织开展港澳服务业人才引进推介洽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和相关情况
举办“2012浙江—香港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招聘会”,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55号)和《浙江省服务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浙政发〔2008〕56号)精神,全面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服务业人才国际化战略,大力引进海外服务业人才,有效搭建海外服务业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良好平台,推进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在2009年、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三年成功举办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拓展对接渠道,创新引才合作方式,通过各市的人才引进推介洽谈活动,吸引港澳地区服务业人才及其团队,特别是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及其团队来浙创新创业。
二、活动安排
(一)时间:2012年3月24日(周六),会期一天。
(二)地点:香港国际会议中心。
(三)适时在香港、澳门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参会单位:省内规模较大或知名度较高的企事业单位40家、人力资源服务业重点企业10家。
三、需求征集
各市人力社保部门要精心挑选参会企业和推出的岗位,组织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参会。同时,要认真做好服务业高端人才招聘和合作项目需求的征集、汇总工作,要推出中高层次岗位,薪资待遇要能与国际接轨。在聘用形式上灵活多样,可采用正式聘用、兼职、项目合作、顾问等多种形式。参会单位应填写《港澳服务业高端人才需求表》(附件1)和《港澳服务业合作项目需求表》(附件2),要求介绍详实、职位描述清楚,并明确年薪和其他待遇,于3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一并报送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各市对服务业人才引进推介洽谈活动要引起重视,务必要提前谋划,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可行的服务业引进方案,侧重宣传各地创新创业环境优势和资源集聚优势,突出与港澳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及其团队合作方式,吸引港澳地区服务业人才及其团队,确保推介洽谈活动取得实效。请各市统一整理推介材料,于3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四、组团形式
(一)各市人力社保部门可根据本市需求自行组织招聘分团,省、部属单位和不单独组团的市、县单位参加省直分团。参加服务业人才引进推介洽谈的单位由各市统一组织。各市分团赴港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活动。
(二)各分团赴港招聘的工作人员,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外,其他均按因私出境手续办理。
(三)请各分团于3月8日前将分团团长、联络员及参会人员名单等信息报送省外国专家局。
(四)参加省直分团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填写《因公出国(境)人员征求意见表》(附件3),于3月8日前报送省外国专家局,同时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和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省外国专家局联系人:张红卫,电话(传真):0571-87052536,通信地址:杭州市省府路省行政中心2号楼,邮政编码:310025。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赴港招聘人员,要适当控制人数,并按有关规定报当地外事部门审批。
(二)本次活动的场地费、展位费、宣传组织费等由省厅统一承担。参团人员的赴港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参团单位自理。
(三)各参会单位招聘海报可由各分团统一制作(要求制作精美,单张海报尺寸大小为90cm×120cm)。服务业人才推介活动宣传材料可由各分团统一制作,现场布置方案另行通知。
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响应,注重实效,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活动联系人: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陈村,电话:0571-88395522,E-mail:chencun@zj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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