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理化所携手下沙开发区联合引才
围绕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将联合打造“杭州分所+育成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园”产学研创新创业载体,为引进和支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理化所杭州分所及开发区创新创业,推出了一系列利好政策。
根据中科院理化所杭州分所建设目标,结合浙江、杭州及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引才领域包括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食品饮料、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服务外包及文化创意等产业。以上产业领域的项目,必须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低碳减排、环境友好等条件。
在引才标准上,要求在开发区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研究机构。重点引进和培育带技术、带项目和带资金的海内外领军型人才,优先引进国际顶尖人才及团队、科技创新水平国际领先、市场前景好且具备产业化条件的项目。
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申报人既可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申报,也可直接到理化所及杭州分所、开发区现场申报。常年公开受理申报,每年组织三次集中评审。
具体而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可登录中科院理化所网站(www.ipc.cas.cn)、东部人才港网站(www.hedarc.gov.cn)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准备申报材料,报送纸质和电子材料。
据悉,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到开发区后,将依托中科院理化所的创新平台,整合多方引才育才政策资源,联手建立创业资助、创新奖励、产业化扶持等政策保障机制,合力打造项目研发及孵化、产业加速、产业化支持体系,合作建设人才及团队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等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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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资助
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经评审后按A、B、C三类给予扶持,给予最高6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最高500万元的银行贷款全额贴息(两年),最高10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租金补贴(三年)。资助资金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即兑付50%,后续资助资金按项目进展情况及需求一次性兑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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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补助
中科院“百人计划”专项经费方面,给予A类入选者科研费200万元,基本建设费60万元;给予B类入选者150万元的科研费;给予C类入选者不少于200万元的项目经费;给予D类入选者60万元的科研费;对终期评估为优秀的Z类入选者,院将奖励资助60万元的科研费。
理化所科研启动经费方面,经评审,分别给予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科研启动经费200万元、100万元。特聘人才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开发区科研经费支持方面,经认定,给予新引进或设立的研发机构最高100万元设备投资资助;给予创办的企业最高200万元研究开发费用资助;给予新认定或新引进研发(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最高100万元奖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最高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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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支持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奖项获得者,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给予最高50万元制定先进技术标准奖励;支持引进和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给予3年缴纳税收(开发区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予企业高管及科研骨干个人所得税(开发区留成部分)50%奖励;给予最高50万元产学研合作项目资助,给予30万元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奖励,给予最高80万元品牌商标奖励。
另外,经认定,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内,给予项目产业化所需场地及用地等发展要素优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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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奖励
对自主培养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或万人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和杭州市“521”计划的人才,在市级以上政府奖励的同时,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从开发区外引进的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区创业并做出贡献的国家千人计划或万人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和杭州市“521”计划的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以上人才所在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中科院 “百人计划”入选者除享受国家和研究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和医疗等待遇外,可享受2000元/月的“百人计划”岗位津贴(三年)。
5
——配套资助
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并在开发区实施的,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企业技术中心等并在开发区实施的,给予相应配套资助。
6
——金融支持
联合设立首期额度为3000万元的“天使基金”,支持联合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引进国内外风投机构合作设立创投基金;健全融资担保机制,支持担保公司为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企业上市,给予 “400万元+X”政策扶持。
7
——安家补助及住房
理化所支持。特聘人才由所务会讨论决定,杰出人才补贴80万元,优秀人才补贴50万元(均含国家10年住房补贴)。补贴额以十年为限平均后在每月工资中发放。
开发区支持。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或万人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和杭州市“521”计划的人才,提供免租金的精装修人才房,过渡期3年。所有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使用开发区人才专项住房,面积70~140平方米不等。
8
——落户、居留及出入境办理
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专人统筹解决高层次人才居留和出入境、落户、职称评定、工商注册等问题。
9
——子女入学及配偶就业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校(园),可优先安排到区内优质学校(幼儿园)就读。高层次人才配偶愿意在开发区就业的,根据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优先安排就业或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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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及保险服务
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国际合作医疗服务,并定期开展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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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保障
安排项目与高校对接,根据专业需要,通过带研究生、订单式培养、技能培训等方式落实解决项目人力资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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