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饼 发表于 2015-10-14 11:53:28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选课学分网上核对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班级、全体学生:

  本学期选课学分核对工作定于2015年10月21日-11月3日进行,本次学分核对采用网上确认方式完成,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网络开放时间为2015年10月21日中午12时-11月3日中午12时。
  2.毕业班学生核对历年选课信息,其他年级学生核对本学期选课信息。需核对信息包括两部分:一是所选课程的总学分、实践环节学分、重修学分、辅修学分;二是重修或辅修课程的标记是否正确(有重修或辅修课程的学生需进行核对),正常课程重修和辅修栏无信息,重修课程重修栏显示重修,辅修课程辅修栏显示辅修。
  3.学生凭个人账号进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活动报名——选课学分确认——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确认。个人选课学分与系统中统计学分无异的,在“是否有疑问”处选“无”,核对完成;个人选课学分与系统中统计学分存在差异的,请学生在“是否有疑问”处选“是”,并在“反馈信息”栏内输入疑问信息。实践环节学分可进入“活动报名——选课学分确认(实践课程列表)选课学分确认”查询清单。有重修或辅修课程的学生需进入“活动报名——选课学分确认(重修辅修标记申请)选课学分确认(实践课程列表)”界面,核对重修、辅修课程标记是否准确,重修或辅修栏标注为“0”或空白的是主修专业非重修课程,如需申请添加或移除重修或辅修标记,则点击课程左端的相应选项,系统接受指令后会在页面中部的“已申请记录”中显示。
  4.学院及教务处将对学生提交的反馈信息和重修辅修标记申请进行核实,学生可于2015年11月16日后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核实结果。若学生对核实结果还有异议,请在11月20日前到行政楼118室陈老师处进行最终核实。
  5.重要提醒:
  (1)重修课程如无重修标记,则取得合格的成绩在系统中不能覆盖原不及格课程成绩,且在计算该课程学分学费时需全额收取(2009年9月后有标记的课程按照70%收取);
  (2)辅修课程如无辅修标记,则在进行辅修专业毕业资格审核时,不能计入辅修专业获得学分数,同时该课程在计算学生学习质量分及专业排名过程中按照主修专业课程进行统计;
  (3)重修或辅修课程的标记有遗漏或错误的学生务必在“选课学分确认(重修辅修标记申请)”中对相应课程进行申请,并确认已在“已申请记录”中显示;
  (4)从2008级起,学生修读的实践课程按照所修课程的1/2计收费学分,如实践课程总学分统计有误,请务必在“反馈信息”栏内输入漏计或错计课程的名称,以便进一步核实;
  (5)本次核对的选课学分数将作为学年结束时学分统计的依据,务请各位同学认真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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