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起 钱塘新区货运机动车限行措施有调整
杭州钱塘新区发布
7月5日,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发布通告,为加强杭州钱塘新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从7月15日0时起,对杭州钱塘新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一)合围区内非浙A载货类半挂车限行
1.限行范围:红十五线以北(钱塘新区边界)-观十五线(一工段-三工段)以东-江东大道以南-老青六线以西合围区域(不含江东大道河庄大道以西段)。
2.限行车种:非浙A的载货类半挂车。
3.限行时段:全天。
(二)低等级公路货车限行
1.限行范围:钱塘新区范围内低等级公路,观十五线、永新线、左十四线、长五线、义南线、老青六线、头十一线等道路。
2.限行车种:大、中型(黄牌)货车(含专项作业车)。
3.限行时段:全天。
(三)其他限货区域
1.江东一路、江东大道:原禁行区域、限行区域不变。
2.钱塘新区下沙片:原禁行区域、限行区域不变。
二、相关绕行线路及通行方式
1.江东大道方向输入过境货车绕行线路
通过江东大道-河庄大道-江东三路-梅林大道-滨江二路-六工段上苏绍高速。
2.河庄大道方向输入过境货车绕行线路
红十五线河庄大道路口向东行驶,沿红十五线行驶至苏绍高速党湾收费站上苏绍高速。
3.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限制区域通行的车辆,可向分局交警大队申请办理通行证。
三、其他事项
限货期间,如需对交通组织措施再作调整的,将另行发布通告。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遵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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