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sung
发表于 2005-6-1 21:28:00
<B>以下是引用<I>水婷</I>在2005-6-1 21:23:38的发言:</B>
不负所望
准备欢送
水婷
发表于 2005-6-1 22:14:00
谢谢咯
雨依冰蓝
发表于 2005-6-2 09:49:00
一个好好的贴子就水成这样了?
烟雨孤舟
发表于 2005-6-2 12:37:00
变成啥样啦
samsung
发表于 2005-6-2 12:40:00
<B>以下是引用<I>水婷</I>在2005-6-1 22:14:39的发言:</B>
谢谢咯
表谢表谢
水婷
发表于 2005-6-2 15:24:00
<B>以下是引用<I>samsung</I>在2005-6-2 12:40:39的发言:</B>
表谢表谢
应该的,应该的,出于礼貌
samsung
发表于 2005-6-2 18:33:00
<B>以下是引用<I>水婷</I>在2005-6-2 15:24:36的发言:</B>
应该的,应该的,出于礼貌
创建文明城市的缩影~~~~~~
雨依冰蓝
发表于 2005-6-2 22:23:00
8是,文明寝室的缩影!!
samsung
发表于 2005-6-3 07:58:00
<B>以下是引用<I>雨依冰蓝</I>在2005-6-2 22:23:59的发言:</B>
8是,文明寝室的缩影!!
同寝室??》》
雨依冰蓝
发表于 2005-6-3 11:57:00
<P>嘿嘿,这是秘密!!</P>
samsung
发表于 2005-6-3 14:27:00
<B>以下是引用<I>雨依冰蓝</I>在2005-6-3 11:57:33的发言:</B>
<P>嘿嘿,这是秘密!!</P>
至少同一区的
水婷
发表于 2005-6-3 16:17:00
明天的么
samsung
发表于 2005-6-3 16:40:00
<B>以下是引用<I>水婷</I>在2005-6-3 16:17:16的发言:</B>
明天的么
?????????
水婷
发表于 2005-6-3 18:10:00
不好意思,打错了,明显的
samsung
发表于 2005-6-3 18:45:00
犯错速度真快
水婷
发表于 2005-6-4 12:01:00
这是手误
天才无影
发表于 2005-6-4 12:53:00
小结一下啦,她欺负人是很正常的,对此我感觉因该去申请一下专利啊!
这才手误啦,小CADE啦,你还没看到大的呢!!!!!!!!!
samsung
发表于 2005-6-4 18:22:00
<B>以下是引用<I>水婷</I>在2005-6-4 12:01:51的发言:</B>
这是手误
手误?一样属于犯错范畴
水婷
发表于 2005-6-4 18:41:00
<B>以下是引用<I>samsung</I>在2005-6-4 18:22:54的发言:</B>
手误?一样属于犯错范畴
我错了,以后瓦会细心点的
samsung
发表于 2005-6-4 18:44:00
<B>以下是引用<I>水婷</I>在2005-6-4 18:41:32的发言:</B>
我错了,以后瓦会细心点的
态度越来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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