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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4>期末学生公寓各项安排<BR><BR>作者:杨勐 文章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点击数: 341 更新时间:2005-12-31 <BR><BR>1、 金沙港社区1月16日封楼,2月16日开楼。<BR>2、 生活1、2区大四学生公寓不封楼,其余各楼将于1月17日封闭,并于2月13日开楼。<BR>3、 大一、大二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留校,大三学生如有特殊情况请于1月5日前报学生工作办公室杨勐老师处。<BR>4、 大四留校学生要强化出入公寓登记制度,宿管员每天都将清点人数并严禁留宿外来人员。<BR>5、 贵重物品要带回家或寄存,寄存地点为生活一区3#楼寄存处和二区寄存处(地点另行通知),寒假期间贵重物品在宿舍丢失我校不负责任。<BR>6、 留校同学要关注假期水电充值通知(将于近期张贴),了解充值时间。<BR>7、 所有未登记假期留校的学生一律不得在开楼前返校。<BR>8、 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假期有训练需要住宿的,请于1月5日前报学生工作办公室杨勐老师处。</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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