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论坛(EC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QQ登录

QQ登录

下沙大学生网QQ群8(千人群)
群号:6490324 ,验证:下沙大学生网。
用手机发布本地信息严禁群发,各种宣传贴请发表在下沙信息版块有问必答,欢迎提问 提升会员等级,助你宣传
新会员必读 大学生的论坛下沙新生必读下沙币获得方法及使用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亚瑟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注意]抢劫小学生5毛钱被判4年........流汗!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1
发表于 2007-1-19 22:21:00 | 只看该作者

看看有 权 有 势 的人是怎么受到“严 惩”的

就拿2001年发生在杭州的钟 志 斌 案来说事好了

有兴趣的可以去这里详细看看是怎么回事

 

http://bbs.ent.tom.com/bbs.php?forumid=109&threadid=18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
发表于 2007-1-19 22:40:00 | 只看该作者
法制不健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3
 楼主| 发表于 2007-1-20 01:33:00 | 只看该作者

哎!!!也是哦...现实就这样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4
发表于 2007-1-20 21:19:00 | 只看该作者

又是一起被封杀的权 贵作 孽的消息

 

http://www6.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290702.shtm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5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 12:40:00 | 只看该作者

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6
发表于 2007-1-21 20:5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7
发表于 2007-1-21 21:26:00 | 只看该作者
werewtrdt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8
 楼主| 发表于 2007-1-23 15:41:00 | 只看该作者
???啥英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9
发表于 2007-7-7 17:2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0
发表于 2007-7-14 13:26:00 | 只看该作者
见过抢14块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1
发表于 2007-7-15 14:51:00 | 只看该作者

/-5049

/ 8 d/ { e2 H& i& w) M7 m先把自己保护起来,) ?8 d; r3 Q. Q8 ~" } 有了距离就更安全了深圳租房呵呵 5 U. ]/ u/ o o: m" {& ?* Q0 r8 V / S' M3 C: _" ~- T8 \' ~8 P% s8 c( s2 C- |$ O& f # g. i( w6 n6 E( ]( Y 3 C4 P; E$ H4 y( U. I# ^ . |$ D# ?1 X2 ^ c4 Y' { 4 j9 V' G( h2 I* 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32
发表于 2007-7-16 17:09:00 | 只看该作者
犯罪是不分过程的,只讲结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3
发表于 2007-8-31 23:36: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小偷是不是神经搭错了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4
发表于 2007-9-1 08:24:00 | 只看该作者
可耻!5毛也是钱啊!还是小学生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5
发表于 2007-9-1 09:56:00 | 只看该作者
法盲悲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6
发表于 2007-9-4 17:01:00 | 只看该作者
怎么也得找个有钱人家的孩子抢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7
发表于 2007-9-5 01:28:00 | 只看该作者
这行为首先不对,这样的处罚就是小惩大戒`警告其他的想犯法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2-14 00:00
  • 签到天数: 97 天

    [LV.6]常住居民II

    38
    发表于 2007-9-5 03:39:00 | 只看该作者
    做错了事就要受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9
    发表于 2007-9-5 11:17:00 | 只看该作者
    这真是非常的愚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下沙大学生网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