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抵价券,就能享受原价六-七折的优惠,碰到这样的事情,你心动吗?张女士就因贪图优惠,购买了一万多元的抵价券,没想到前几天去某餐厅就餐时却被告知无法使用。/ A! ?8 e& B0 B" @/ f
“餐厅说他们也是受害人,那我现在该怎么办呢?”张女士向12345求助。 % s) u* [2 C) c0 b6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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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s& @9 I* p 预付现金购买抵价券一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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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A1 w" c4 ~# { 去年上半年,张女士从朋友处了解到,可以从杭州牵手广告有限公司购买到各个餐厅和宾馆的优惠抵价券。这些抵价券,相比原价,折扣是相当优惠的。“比如一些普通宾馆,如果直接去订房,打完折的价格大概在150元左右,但直接找‘牵手广告’购买抵价券,价格在120左右,可以便宜二三十元。又比如一些餐厅,如果直接去吃饭,是一点折扣都没有的,但找‘牵手广告’购买餐券,价格是原价的七折。” , J8 Q8 S; t/ p4 L
在优惠的诱惑下,张女士陆续从“牵手广告”购买了各种各样的优惠抵价券,有的自己用了,有的用来送人。在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后,她越来越放心,购买金额也明显变大了。
1 T- Q+ S- z3 K7 ^ 到今年9月,她手头上已经积累了价值一万多元的抵价券。 0 B T$ d( N: k6 r!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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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停止抵价券全部失效 . f6 X) w, |: |$ U( W' i9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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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张女士带着两张“维多利亚半岛自助餐厅”的晚餐优惠抵价劵(原价188元/位,张女士购入价为130元/位),到该餐厅消费。结账时,餐厅工作人员却表示,这两张抵价券不能使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 e' h2 H* V) G3 k+ t “其实,我不是第一次遇到这个问题。以前也有几次,我使用从‘牵手广告’买来的抵价券时,对方说不能使用。我去问‘牵手广告’,他们告诉我这是因为‘牵手广告’和对方的合作停止了,所以对方不认可他们发出去的抵价券。”张女士说,她也曾要求退掉不能使用的抵价券,但“牵手广告”不愿意退,每次都给她换成其他等值的抵价券。
4 ]1 ]+ A: K- ^) w9 g9 e 因为所有抵价券上都有“牵手广告”的公章,张女士觉得哪怕不能用,最后还是可以找他们负责的,所以也没有坚持退掉。 $ s* A, s$ [3 |) H( u1 F( M) H
然而,维多利亚半岛自助餐厅事件发生后,她又拿着其他商家的抵价券去使用,均被告知不能再用了。理由只有一个——他们和“牵手广告”的合作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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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2 V2 T9 i3 E 代餐厅销售抵价券却一直没结账 . J' [0 W. p+ N) G
6 s. N1 Z9 m9 F8 L+ B4 q 到了这个时候,张女士才意识到,“牵手广告”肯定出问题了。于是,她匆匆赶到该公司(位于红石中央花园如意居3幢2单元7楼),却看到门上贴着“原广告公司现为私房”的告示,公司人员早已不知去向了。
- n, q9 @2 H: ^; L7 z. j8 {6 ` 昨天,维多利亚半岛自助餐厅总监助理秦女士表示,由于张女士来就餐时,该餐厅已经与牵手广告有限公司解除了合作关系,因此不再承认该抵价券。 8 Y! y5 {8 g3 Z# a+ u. H
“我们餐厅是今年9月开始与‘牵手广告’合作的,允许该公司自己制作优惠抵价券及自行销售。‘牵手广告’的支付方式是半月一结,超过5天未支付欠款就算违约。由于‘牵手广告’至今没有支付过任何款项,欠款有上万元,我们已经停止与其合作。”秦女士说,餐厅目前已将此事上报工商部门。 # z) J2 ?& `& _" b# }9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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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广告”是否已经倒闭 ( D5 K G$ D7 @: p+ }5 }7 ]' z
z+ U/ |9 e0 g0 O1 @( c 杭州牵手广告有限公司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呢?
9 y# o+ Z' w9 `$ f' c& y 张女士猜测,该公司倒闭了。 # Q+ p, q# x+ h3 C# d* p. E' t
这一说法得到了维多利亚半岛自助餐厅总监助理秦女士的认同。秦女士还提供了当初代表“牵手广告”和该餐厅签订合同的袁先生的电话。
. F' }9 i. N+ w/ \$ c" R 袁先生说:“公司已经倒闭了,欠我的工资也没发。我记得公司换过几次法人,从今年9月开始,法人是殷先生。” 1 L/ z0 f6 U/ D" e% {
昨天,记者拨通了殷先生的电话,他否认自己是“牵手广告”的法人。“公司是10月20日倒闭的,倒闭前的法人是朱女士。我只是一个普通员工,公司发出的抵价券不能使用,责任不在于我,我也没有办法。” 1 @/ N" }6 W& q
记者拨打了朱女士的电话,但是对方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 b5 Q3 S% O, J*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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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预付款形式存在风险 ) i& a/ x: E+ C1 X: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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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陈俊华律师指出,如果“牵手广告”的确已经注销了,张女士可以找任何和该公司合作的商家追讨责任。既然商家同意广告公司自行印制抵价券并且自行销售,他们就形成了一种连带责任。现在广告公司注销了,商家就该承担连带责任,对消费者负责。至于法人到底是谁,商家或者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追查。 $ u3 P1 |0 I# y; u, Z( c2 v. k1 ~
陈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现在市面上出现越来越多类似于抵价券的预付款形式,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如果金额较大,可要求对方出示工商登记资料,比如营业证、许可证等等。而作为商家,如果要通过其他公司发行抵价券,则应尽量选择规模大、注册资金雄厚的公司进行合作,减少上当受骗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