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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实行分类迁移政策 直辖市继续控制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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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3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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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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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2-2-24 08:56: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办发布户籍改革通知 县级市落户容易 直辖市控制人口规模+ F* g/ b! _* f

    4 K/ q+ P: ~; e* d
    . Z8 ~3 r0 R' _1 b% w( V! s+ U  户籍改革实行分类迁移政策
    ; o: t/ I) }' R  u8 i9 |  户籍制度改革有了突破性进展。国办昨天对外公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通知实际是国办于2011年2月26日印发,时隔一年与公众见面,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今后,户籍迁移实行分类政策,即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落户条件不同,落户难易程度不同。县级市落户比较容易,而直辖市的落户须“合理控制”。
    # o1 Y3 V2 t& n3 b# A8 T. l* o+ B" U7 w# o9 @; P$ P8 C
      分类迁移政策
    5 z9 o4 j2 E- `, b7 w9 @, [. [  县级市 落户难易度:容易
    + K( J. b% ]# L/ m  a  有稳定工作及住所可落户) U, \# E1 O0 P7 o3 ~5 p/ N
      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长期在当地务工、经商人员的城镇落户问题。+ Y5 r; ^& n' O% q  |/ F: j( W

    * n& ~7 X& H8 @7 C/ Z% C3 b- ~  地级市 落户难易度:比较难
    , T9 q+ ]( K$ x. Z; X  o6 D8 s6 e  符合工作三年等条件可落户
    - d* n" s( q5 u# q  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中西部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可以适当放宽职业年限的要求;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更严格的规定,同时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长期在当地务工、经商人员的城市落户问题。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年限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7 M0 u$ t( s# T. z. m

    - N, h/ @4 e7 s) F6 ^  直辖市 落户难易度:很难6 H  b2 h3 k8 S8 ]1 p4 q8 Y% |
      直辖市继续合理控制人口规模
    : F" f* [) o; M' {0 I  继续合理控制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人口规模,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现行城市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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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12-2-24 17:17:34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有多少人受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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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12-2-24 23:24:24 | 只看该作者
    减少城市人口,分流到县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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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12-2-29 10:48:20 | 只看该作者
    打酱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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