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9日讯(浙江在线 首席记者/施宇翔 通讯员/西检 编辑/沈正玺) 浙江在线记者从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官方微信“西湖检察”了解到,近日,该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浙江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曹旭华(正处级)立案侦查。2015年1月8日,经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犯罪嫌疑人曹旭华被依法批准逮捕。 经初步查明:2011年至2013年,曹旭华利用其担任浙江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负责学院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学院招生过程中收受承接招生业务人员所送“回扣”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 除涉嫌受贿犯罪外,曹旭华还涉嫌其他职务犯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简历 曹旭华,男,1959年9月生于浙江丽水。任浙江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院长,浙江大学不动产投资研究所特聘研究员。中国经济思想史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经济学会理事,浙江循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高校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1977年考入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经济系(本科),1984年考入浙江大学攻读研究生,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87―2004年在浙江工商大学,曾任教研室主任、现代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其中1995年至1998年赴美国从事学术访问和合作研究)。2004年3月调入浙江科技学院经管学院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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