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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2021年春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举报最高10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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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1-20 09:29: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月19日,杭州举行2021年春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据介绍,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仍然存在。2020年春节期间,杭州查获非法烟花爆竹4647万余箱(件),行政拘留22人,刑事拘留3人。
      今年春节前后,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禁放区将严格落实辖区内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萧山、余杭、富阳、临安等非禁放区明确本行政区内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燃放区域,加强非法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危险区域、重点时段巡逻监控,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公安部门加强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规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严打取缔私销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办理涉及烟花爆竹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
      应急管理部门加强非禁放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城管执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街面上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交通、邮政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寄递行为,消防、商委、环保、卫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负责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相关管理工作。
      建立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及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燃放监管执法工作,通过制定群众举报奖励政策等办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燃放违法行为。
      市应急管理局具体介绍了详细工作安排。
      一是,以市政府名义进行发文部署,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落实各地、各部门烟花爆竹双禁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继续推进公安、市场、城管联合执法检查,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深刻吸取金华永康“2.19”等烟花爆竹零售点事故教训。
      监督指导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及时将烟花爆竹零售点位置通报给公安机关,公安部门将按要求在销售旺季等特殊时期采取加强零售点周边治安巡逻等措施,依法制止和查处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三是,加大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和非法违法有奖举报,举报电话为12350。对举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行为,联合公安开展执法后,由应急管理部门按处罚金额5%奖励举报人,最低奖励500元,最高奖励10000元。
      四是,加强应急准备和值守,严格春节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确保应急信息渠道畅通。
      五是,贯彻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20年2月1日正式实施,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源头管控和监管执法。
      切实落实批发企业“六严禁”和烟花爆竹零售店 “两关闭”“三严禁”。严禁零售店(点)违规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以及在经营场所试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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