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互补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构建我省人才成长立交桥,创造更为宽松的学习环境。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选拔优秀二年级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校重点专业学习的试点工作。
选拔学校
学校代码选拔专业专业代码选拔计划考试科目宁波大学
002
法学
01
30
民法学
法学综合基础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2
30
高等数学
数据结构
一、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选拔对象为浙江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二年级在校优秀本科学生(含独立学院)。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处分。
2、通过CET-4级考试或第三学期英语成绩在班级前30%。
3、非计算机专业理工科类学生须通过浙江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二级),文科类学生须通过浙江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或计算机类课程成绩在班级前30%。
4、截至报名时无不合格课程。
5、选拔学校根据专业学习要求制定的相应报考条件。
二、报名方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下载《考生登记表》,如实填写后交所在学校教务处。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负责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填妥《考生花名册》后,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于6月13日送到浙江工商大学本部图书馆5楼会议室(杭州市教工路149号),分别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考生材料包括:
(1)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登记表以及其word文档 (4)考生花名册以及其excel文档
(5)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上写明学校及姓名)
(6)报考费110元/人。三、加分政策:1、本考试报名前已经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者,加3分或5分;
2、在公开相应专业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者,每篇加5分;
3、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通过国家中级程序员水平考试者加5分,通过国家高级程序员水平考试者加10分;
4、曾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一等奖者,分别加4分、8分;
5、曾在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者,分别加4分、8分、10分;
6、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
7、具备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在考生登记表上认真填写,并于2005年7月9日领取准考证时带上证书原件、作品原件及复印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资格。招生院校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并且根据专业和完成招生计划需要设置单科最低分,按总分(加分计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本录取原则由宁波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考试组织:
考试科目设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其中高等数学实行高校间联考。其余课程分别由选拔学校根据专业特点单独命题,单独组织考试,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10日,地点设在各选拔学校内。考生于7月9日到所报考院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7月10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基 础 课
下午(14﹕00—16﹕30)
综 合 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