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视天下
发表于 2005-12-11 13:10:00
世界大战了要.....加油哈....
荡荡鱼
发表于 2005-12-11 13:20:00
哈哈,想不到几天不来,论坛上发生战争了。
a02114125
发表于 2005-12-11 13:47:00
<P>现在很多女生比男的吊多了 </P>
柳浪闻莺
发表于 2005-12-11 13:53:00
我也没有想到我刚到论坛上注册来,就要和前辈们发生争论……
荡荡鱼
发表于 2005-12-11 14:23:00
<P>争论是难免的,不要相互有人身攻击就可以了。不然要屏蔽发言或删贴的哦。</P>
淡蓝咖啡
发表于 2005-12-11 15:44:00
不过好象那个老板也有点拽的平时
kikowww
发表于 2005-12-11 18:09:00
现在的大学生不好惹啊尤其是女生!!!!!
makewu
发表于 2005-12-11 18:43:00
我不知道事情经过,但可以想象。‘窿客轩’里的人态度是不怎么样,昨天晚上去买粥,凑过去跟她,讲给我两份粥,这里吃。没反应。
再说,没反应。
第三次说,勺粥的抛来一句。“这里(店里)不给你们吃粥,是给吃饭的坐的”。给人的感觉是,不怕自己的粥没人吃。一个做生意的人居然顾客用这样的方式和语气说话,只能说明他们根本没把消费者放眼里。
还有一次的主角不是我本人,我坐在他对面。那个人怀疑他的鱿鱼不新鲜了,就叫过来问。是不是鱿鱼坏了。那老板居然说,鱿鱼我是在市场上买的,好坏你要去问卖鱼的人。
听后,都不解他什么逻辑。
窿客轩也好,神仙居也罢之类的饭摊。这些事情的发生都说明他们的经营理有问题,当然我只针对我所见的所经历的事实。这些都是我们看的见,听的到,最怕的是他们这些‘老板’经营理念的模糊和认识的不足可能在饭菜的安全上产生问题,影响同学们的健康。
也希望这些‘老板’能反思一下,这些细节。
一笑置之、
发表于 2005-12-11 22:31:00
<P>竟然知道大学生素质比她们服务员要高尚,那么还计较什么?!?~??~~</P>
一点两滴
发表于 2005-12-11 22:40:00
每天吃泡面。。。。。
找不到地方吃饭。。。。。。。。。
森月
发表于 2005-12-11 23:24:00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话法律女真的要反思下了我们大学生的素质呢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
陆建忠
发表于 2005-12-11 23:37:00
<P>贬</P>
单一
发表于 2005-12-12 12:36:0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柳浪闻莺</I>在2005-12-11 13:05:01的发言:</B><BR>建议楼主去查一下什么叫做“名誉侵权”,什么叫做“诽谤”</DIV>
<P>这句话说的好!
<P>以下至xu123:
<P>懂法的不能出来拽,我建议你不懂法更不要出来丢脸!如果你不懂什么叫“名誉侵权”,什么叫“诽谤”,问我,我教你!
<P>我不管两个版本的谁真谁假,我只希望你别贬低法律!
<P>补充一点,我也学法学!</P>
哆基朴
发表于 2005-12-12 15:35:00
<P>。。。</P>
<P>路过</P>
<P>局外人</P>
shy1983
发表于 2005-12-12 16:55:00
宽容一点不好吗?!
当时我在场
发表于 2005-12-12 16:57:00
去看我的帖子吧!上面说的很清楚了!
xu123
发表于 2005-12-12 17:04:0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单一</I>在2005-12-12 12:36:51的发言:</B><BR><BR>
<P>这句话说的好!<BR>
<P>以下至xu123:<BR>
<P>懂法的不能出来拽,我建议你不懂法更不要出来丢脸!</P></DIV>
<P>换句话说,你懂法就可以出来拽了,也就是说你认同了法律女很拽了!!!</P>
<P>呵呵,谢谢支持</P>
单一
发表于 2005-12-12 18:59:00
<P>楼上的,在法律方面你没资格说别人!</P>
<P>还有,请别把我的文章断章取义,要引用也引全点好不?</P>
<P>象你这种男人,我还真第一次见类。。。</P>
单一
发表于 2005-12-12 19:01:00
<P>我说过了,你如果不懂什么叫“名誉侵权”,什么叫“诽谤”,我教你啊</P>
<P>不懂还说别人拽,我看你连拽的资格都没有!</P>
荡荡鱼
发表于 2005-12-12 19:03:00
恩。习惯旁观,各位继续,我沿途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