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飞
发表于 2005-12-12 19:04:00
<P>哎。。。口水战</P>
<P>真无聊</P>
<P>不说了</P>
<P>说这么多和我都没什么关系的</P>
<P>哎。。。年轻人要懂的忍耐,,,出去才不会吃亏,,,</P>
荡荡鱼
发表于 2005-12-12 19:04:00
冲动是魔鬼。
单一
发表于 2005-12-12 19:05:00
我只是为法律而争。。。
单♀飞
发表于 2005-12-12 19:08:00
<P>好了 不要都各自说各自的了</P>
<P>都少说句不就OK了</P>
<P>年轻人太冲动可不好啊</P>
<P>呵呵</P>
单一
发表于 2005-12-12 22:51:00
38楼的斑竹是我寝室的,哈哈
单一
发表于 2005-12-12 23:00:00
捆高`~~
杨栩
发表于 2005-12-12 23:25:00
<P>楼主貌似出来执掌正义 但你说的是否可信还不是只有你自己一人心里明白</P>
<P>你说柳同学说的事实遗漏重要部分 是你的主观臆断加你的个人言语 是否可信?我对你表示怀疑</P>
<P>本来不想说什么 也不知道你是否与柳同学有过节 让你不惜花费宝贵时间上网写这么多字为老板做"澄清"</P>
<P>但请你不要针对我们整个专业 谢谢 大家都是一个学校的 何必!</P>
单一
发表于 2005-12-12 23:30:00
楼上说的好!
单一
发表于 2005-12-12 23:31:00
<P>随便问一下,我们法学的到底有多少人在这论坛上啊??</P>
<P>哈哈</P>
单一
发表于 2005-12-12 23:33:00
说话不能太绝,做事不能太尽,楼主不一棒子打死一个专业,难怪反对声连起。。。。
单一
发表于 2005-12-12 23:33:00
睡觉了
虫儿飞
发表于 2005-12-13 09:38:00
HAHA好玩
火域の莱因
发表于 2005-12-13 14:25:00
<P>OOXX.....大家继续.....让我们回到板砖横飞的时代~~~</P>
蚂蚁57
发表于 2005-12-13 14:45:00
<P>呵呵,楼主是不是文传的啊?</P>
<P>表述很强的,顶了~!</P>
虾米居然被注册了
发表于 2005-12-24 16:21:00
好象晚上垄客轩前面卖粥的大姐也挺拽的(态度……唉,不敢恭维啦~)~~~发誓以后再也不喝她家的粥了,虽然便宜,但是总觉得没什么味道~~做粥的悲哀啊!
宁大男孩
发表于 2005-12-24 18:01:00
顶
cg0275
发表于 2005-12-25 15:28:00
那种女的本来就恶心啊 千万别让我认识 支持楼主啊 辛苦了
smalleast
发表于 2005-12-25 15:39:00
事实还是要相信的啊
天使不流泪
发表于 2005-12-25 20:23:00
鄙视搂主!!!
如果说柳浪闻莺对店主是诽谤,那你呢?我想就算你要陈述事实,也不用这么攻击别人吧!
还有,请不要侮辱法律!!!![/face]
别以为你自己有多了不起!!!
荡荡鱼
发表于 2005-12-25 20:25:00
呵呵。 已经过去了。别再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