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123 发表于 2005-12-11 22:57:00

回法律女“柳浪闻莺”!!!

<P><FONT size=4>一般情况下,我是不会在论坛上和人争论的,只不过法律女今天发消息给我了,要我解释问题。而且在网上也点名了,呵呵,那么,我就问问法律女几个问题吧</FONT></P>
<P><FONT size=4>第一、由于我是局外人,我不认识你,也不认识那个店的老板,所以我觉得我的叙述不会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而法律女由于是当事人,所以其表诉势必会有一定的情感倾向。</FONT></P>
<P><FONT size=4>法律女,请拿出理论、证据反驳。</FONT></P>
<P><FONT size=4>第二、在店里发生争吵是事实吧,争吵两次是事实吧,后来学生会来调解是事实吧,后来因为要老板道歉的事情是事实吧。</FONT></P>
<P><FONT size=4>用数学逻辑打个比方吧,一个人出门吃饭碰要不开心的事的概率是10%,而由此导致和老板争吵的概率又是10%,接着发生再此争吵的概率还是10%,于是找人协调的概率也是10%,协调不成,再次陷入僵局的同样是10%,最后老板老妈出来道歉的概率是10%。</FONT></P>
<P><FONT size=4>那么得出的结论是:法律女碰到此事的概率是1:1000000,也就是一百万分之一,我们学校里现在有2万人,那么两万人都去这个店吃饭,发生法律女事件的概率为1:20000000000,后面有多少个零,你自己数吧!!</FONT></P>
<P><FONT size=4>怎么说呢,你很幸运,成了那千千万万中的一个。</FONT></P>
<P><FONT size=4>请客观反驳。</FONT></P>
<P><FONT size=4>第三、请问:你觉得只是因为你或许还有你同学和某店有不愉快,就将人的店名以及一些不是很客观的话公布于网络上,这个做法是对的么?</FONT></P>
<P><FONT size=4>请客观反驳</FONT></P>
<P><FONT size=4>第四、你觉得让人家老母亲,一个60多岁的人向你这个或许不到20的人道歉是一件很光荣是事情,以至于公布网络上,同时,听你的语气,好象人家60多岁的来向你道歉,你们还不满意似的。</FONT></P>
<P><FONT size=4>一个不尊重老人的人,会是一个很大度,很有礼貌,很有家教的人么?</FONT></P>
<P><FONT size=4>请客观反驳</FONT></P>
<P><FONT size=4>第五、整个事件的发生的导火线是不是那个1块5毛钱的东西?</FONT></P>
<P><FONT size=4>请说明</FONT></P>
<P><FONT size=4>最后,希望法律女能够本着你自己所说的专业精神回复我的帖子,谢谢</FONT></P>

森月 发表于 2005-12-11 23:28:00

“这可能就是所谓的虚荣心吧”
PS:她可能不会来了吧~~~出于她所谓的虚荣心

断蹄的猪 发表于 2005-12-11 23:49:00

<P>打上了</P>

单♀飞 发表于 2005-12-12 09:22:00

<P>专业的水过</P>
<P>世上安静点就好了</P>

床上有人 发表于 2005-12-12 09:42:00

<P>她给我也发消息了,说没得罪我!</P>
<P>我只是按照事实说话,看不过去而已。</P>
<P>人家混口饭吃不容易,小女人还那么拽!</P>

单♀飞 发表于 2005-12-12 09:45:00

<P>。。。到此为止吧~~</P>
<P>好男不和女斗</P>
<P>过去就过去了吧</P>
<P>呵呵</P>

暴殄天物 发表于 2005-12-12 10:55:00

那女的好看吗?

单♀飞 发表于 2005-12-12 10:59:00

<P>。。。这个</P>
<P>我不知道</P>
<P>呵呵</P>

荡荡鱼 发表于 2005-12-12 12:13:00

看下。。哈哈。。

单♀飞 发表于 2005-12-12 12:17:00

OVER

makewu 发表于 2005-12-12 13:12:00

谁又知道你是局外人。
谁又能明谁是受害者。
你给我们的是假设,却又要别人给你客观事实。

xu123 发表于 2005-12-12 16:59:00

<P>请法律女正面回答,</P>
<P>不要用马甲或是找马甲,</P>

林飞 发表于 2005-12-12 17:09:00

我们需要的是事实~~~~~~~~~

床上有人 发表于 2005-12-12 17:31:00

继续寻找真相!为了真理,前进前进,呵呵

风吹沙地 发表于 2005-12-12 17:51:00

那里的粥味道不错

单一 发表于 2005-12-12 19:04:00

。。。。

荡荡鱼 发表于 2005-12-12 19:05:00

我还没去过,下次尝一下。

单♀飞 发表于 2005-12-12 19:09:00

<P>我去买饺子去了</P>
<P>哈哈</P>
<P>晚上夜宵又是饺子</P>

棉棉 发表于 2005-12-12 19:17:00

<P>三区的煎饺好吃嘿嘿</P>

棉棉 发表于 2005-12-12 19:18:00

<P>顶了一下,竟然失去了3568块钱,被抢劫了 ,好伤心</P>
<P>这次一定要中奖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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