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市民两年内结婚7次离婚6次
日前,宁波市民政局发布了2007年婚姻登记报告,该市离婚率再创新高,“80后”占到24%。1/3的“80后”离婚夫妻结婚不超过3年。两年内结了7次婚
昨天,鄞州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述了一个比较特殊的例子:一位“70后”女士两年内和3个男人,结婚7次,离婚6次。因为实在太过频繁,工作人员都认识她了。
婚姻登记员说,这位女士看起来比较秀气,每次来登记,话也不多。问其离婚理由时,她基本上不作声。
让工作人员印象特别深的是去年11月22日。当时她与A男一离婚,就与B男登记结婚了,“更准确地说,是复婚。因为之前他们就结过一次婚,两人在10月18日刚离婚。”
工作人员在她的材料里发现,她与A男4次婚姻期间,又与C男结了一次婚,离了一次。
去年结离率达3:1
工作人员介绍,这位女士的经历是特例,但宁波市离婚率连创新高却是不争的事实。
去年宁波共有10346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3000余对,同期办理结婚登记的也就42462对,结离率达3:1。
昨天,一位婚姻登记员感慨地说:“速婚、闪婚、闪离,这些词出现得越来越频繁,盲目结婚导致轻率离婚的情况屡见不鲜。”
她介绍说,不少“80后”在登记时,对婚后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都不清楚,只注重个人感受,“合则聚,不合则散”等婚姻理念颇受认可和追捧。“他们的轻率,给家庭、自己、孩子都可能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
专家建议“试离婚”
昨天,鄞州区法院一名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多年的法官介绍说,几乎每3对来打离婚官司的夫妻中,就有一对是“80后”。
在这些离婚案中,性格不合、独立生活能力差、与双方父母不能和谐相处,是导致“闪离”的3大主因。
“‘80后’大多是独生子女,从小被溺爱,以自我为中心,忍让性、宽容度都不够。”
“这些年轻人,结婚‘闪’,离婚也‘闪’,一丁点小事就可以作为离婚理由。”一位婚姻登记员建议,其实可以实施“别居”制度,即所谓的“试离婚”,为处在婚姻十字路口的夫妻提供“第三种选择”。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卢科霞 郑巍 编辑: 董良友 暴强........比EC还强....... 不是本人 庆幸下 这些人不是为了诈骗红包吧............. 估计就是 走 我们兼职去 这算欺诈么... 不算 这叫做多劳多得 欺骗小MM纯真感情不叫诈骗什么叫诈骗.... 欺骗也是要有一定的技术水准的 水准再高也是在犯罪 被认定犯罪 那是水准不够高 火候不到 额...我境界未到
还在做个老实人比较保险 你老实人?那就交保护费 原帖由 理工痞子 于 2008-1-27 22:51 发表 http://bbs.xiashaho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暴强........比EC还强....... 说不定那人是托 “托”啥意思? 原帖由 刘建明 于 2008-1-28 21:09 发表 http://bbs.xiashaho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托”啥意思?
托——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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