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饼 发表于 2014-4-8 10:56:33

不足百平米分7间群租房 对门男子施暴称要娶女邻居

  事发后,群租房里的一位女租客在和隔壁房间的朋友打招呼,希望结伴出去。
  事情发生在钱江四苑西区的一所群租房里,一个24岁的女孩险遭对门的租客非礼。拼死抵抗中,她的右前臂被对方拿来威胁她的菜刀砍伤,缝了10针。  二楼杨阿姨听到楼下姑娘大喊“救命!强奸!”  昨天早上6点40分,家住在钱江四苑西区×幢二楼的杨阿姨正在电视机前看重播的“老娘舅”节目。  “楼下突然有个女的,喊了声‘救命!强奸!’,喊得很响很响,开始我还以为是小情侣闹着玩……”过了一阵,求救声仍旧撕心裂肺。杨阿姨悄悄走到一楼、二楼的转角处,趴在楼梯扶手上往下瞄。  “都要把我吓死!一个姑娘,上半身就一个胸罩,下半身穿着睡裤,身上全是血,两只手扒在门框上叫救命,后面一个男的就穿一个裤衩,把姑娘儿拦腰抱牢,拼命往屋子里拖!”  阿姨倒抽一口冷气,奔回家里报了警。  “房间里等了几分钟,小姑娘还在叫。我想不救要来不及了,又跑下去,到保安亭去找了个保安,一路跑回来,路上有几个在早锻炼的男的也跟过来帮忙。”  当时在小区西门值班的保安吴大姐就是杨阿姨跑去找来的救兵之一。她冲进楼里时,一身是血的姑娘已经逃到了外面的楼道上,那个男子还是拦腰抱着她不放。  “那个男的40岁不到点,一米七多,不胖也不瘦,脸色阴沉沉的。看我们跑过来,他就跟没看见一样,还是抱牢小姑娘,一句话都不说。”吴大姐注意到,姑娘的血,已经把她身前的楼道门把手染红了。一米开外的地上,还掉着一把菜刀。  “我怕那男的再捡起刀伤人,就赶紧把刀抢过来,扔到单元门外面去了。过来帮忙的几个男的都上去拉他,拉开了,他又跑上去抱姑娘……”杨阿姨说。  不足一百平米的群租房被隔出7间  逞凶男子和姑娘住对门  流血姑娘的丈夫小赵,在离家不远的一家大型超市上班,接到辗转过来的报信电话后,立刻朝家里冲。  6分钟奔到家门口,一群人已经把逞凶男子围在中心,但男子还是抱着小赵的妻子小袁不放。  小赵红了眼,上去给了男子一拳,狠狠把他的手甩开,抱住受惊的妻子。  男子则面无表情、一言不发地立在原地。  事后小赵对我说,“这个男的,平时我们就觉得他怪里怪气,整天也不上班,就穿条裤衩走来走去,跟他说这样不文明他也不理。他房间门从来不关,每天在里面就坐着,电脑也不玩,不知道他到底在干什么!”  “我每天早上6点就出门了,我老婆一般要6点半起床上班。她说今天早上她起来刚走进厕所,那男的就拿了菜刀进来了,把刀架在她脖子上,要非礼她……我老婆当然不肯,他刀就砍过来了,她用胳膊一挡,中了一刀,血流了好多。她看反抗不过,就骗那男的说‘我不要我老公了,我以后跟你’,他才缓了一缓,我老婆就趁机往外逃,喊救命……要不是她聪明,今天的后果我都不敢想!”小赵从妻子处了解了事情经过,震惊、愤怒。  小赵夫妇租住的是一套群租房,共被隔出7个房间,分租给7户人家。  每户人家门上都写着“幸福×号”,小赵家是7号,逞凶男子是1号,两人正好是对门。  7户人家共用一个厕所,厕所里两个蹲位,每个蹲位上方都装着一个花洒,也兼作浴室。昨天上午,左边的蹲位周围,满是小袁的血迹。  这套群租房总面积目测不到100平方米。据小赵介绍,7间房主要分三等,最大的一间10平方米左右,月租金900元,略小一点的700元,逞凶男子这间最小,只有5平方米不到,几乎仅容下一张床,月租金500元。水电费是另算的,小赵和小袁夫妻两人,每月水电费200多元。  至于租客的构成,小赵也不十分清楚。“我们是去年11月进来的,半年了,跟他们互相都不知道名字。大家都不大理人的。我就跟隔壁一个大哥要好点,我知道他在附近一个写字楼里当保安队长,他老婆就在家带孩子。另外几户租户,很多都是保安、饭店服务员。”  嫌犯:我喜欢她好久了,想娶她为妻  去医院缝了10针后,受惊吓的小袁怎么也不肯再回出租房,小赵只好先把她送回了娘家,自己再回出租房收拾行装,准备近日搬出。“这里我们是不会再住了!我现在就在想,房东为这个事情,是不是也该赔偿我们?”  昨天下午在四季青派出所,我见到嫌犯彭某被江干刑大的民警押出,准备带到刑大作进一步调查。  彭某是个少白头,走路时两眼直直地看着地下,一脸颓丧。民警说,他们早上去现场把他抓获后,他不知是情绪太激动,是见了民警太害怕,还狠狠呕吐了一场。  从警方了解,彭某1977年生,老家湖南洞口。民警面前,他对自己企图强奸小袁的事实,没有半分隐瞒。他说,自己喜欢小袁已经好久了,他想娶她为妻……  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二房东:愿把押金和剩下的房租退还小赵夫妇  这套群租房是二房东李先生在打理,昨天我电话联系上了李先生。  “房东是我朋友,他手底下有三四套房子,这套就交给我打理了,收来的租金我抽一部分。”李先生说,“简单的装修、隔出7间,都是我出的钱,总共3万块不到。去年夏天开始出租的,这批人,都算我第一批租客。”  出了这种事,李先生说,真的谁都想不到。“我是已经尽责了!我租房子,都是靠熟人介绍的。像这次闹事这个人(彭某),他叔叔是我住的小区里一个老保安,很老实的一个,有他担保我总放心的。跟他签合同的时候,我也留了他的身份证号码和工作单位。他住了两个月,刚开始在一家小超市里工作,现在还在不在那边我不知道,我总不可能一直跟在他们屁股后面咯?”  对小赵提出的赔偿要求,二房东李先生说,自己本着人道主义的考虑,愿意把押金、剩下的房租,全数退还小赵,另外还可以给他们三五百元,以示安慰。但如果小赵还有进一步赔偿要求,自己很难答应。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振华认为:这件事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一是双方在租房合同里已经对出现类似情况的赔偿方法做出规定,就按规定办理,但普通的租房合同不太可能想到这一步;  二是租房合同没有写明相应赔偿办法,如果想让二房东做出相应赔偿,关键就要看他在事件中有无“过错点”。“如果他确实是靠熟人介绍租客,签合同时又曾留下租客的身份信息、工作单位,已尽到基本的审核义务。事件发生时他又不在场,也不可能预判或者制止事件的发生,向他主张进一步赔偿就较为困难。”(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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